言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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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以理性客观的视角和深入浅出的文笔,向读者介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对美国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可预计的将来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并借此向我们揭示长久存在于美国却又为我们所长久忽视的——关于媒体、政客、大众和法官的思想战场,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关于言论界限的一般观念。

言论和出版自由,乃是共和政体最坚实的守护者。

—— 詹姆斯·麦迪逊一个有序的社会,不能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和鸦雀无声来维系。

—— 路易斯·布兰代斯强制性地保持观点一致,所能获得的只是墓地般死气沉沉的一致。 ——安德鲁·杰克逊那些为我们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两届普利策奖得主,《批判官员的尺度》作者安东尼·刘易斯著作,为您描述一副美国言论自由的全景图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以上便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固定的条文本身无法造就如今美国的自由,而是通过两百年来上演的无数精彩故事和判例赋予条款灵动的生命,使纸面的权利成为人民手中实在享有的自由。两届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将言论自由及其边界的变迁娓娓道来,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国人民为言论自由不懈斗争的历史画卷。

作者简介:

安东尼·刘易斯(Anthony Lewis,1927-2013)美国公共知识分子、记者,两届普利策奖得主。曾长期担任《纽约时报》特约撰稿人(1969-2001),历任哈佛大学法学院讲师及加州大学、伊利诺伊大学、俄勒冈大学、亚利桑那大学客座教授,自1982年起担任哥伦比亚大学“詹姆斯·麦迪逊讲席”教授,讲授宪法第一修正案与新闻自由。著有《吉迪恩的号角》(Gideon’s Trumpet)、《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国革命》(Portrait of a Decade: 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Make No Law: The Sullivan Case and the First Amendment)。

目录
导言
1序幕
2“恶毒的或者卑鄙的”
3“所有生活都是一场实验”
4定义自由
5自由与隐私
6媒体的特权?
7恐惧本身
8“另一个人的抒情诗”
9“流浪汉与不法之徒”
10我们所痛恨的思想
11利益的平衡
12思想自由
致谢
案例表
注释
· · · · · · (收起)

原文摘录:

《反煽动叛乱法案》(1798年)明文规定,发表、出版“虚假”(false)言论方可构成犯罪。基于这一规定,主事者宣称该法是对普通法中“煽动性诽谤罪”(源自英国)的人道主义的改良。因为,依据普通法,即使批评属实也不足以构成无罪辩护。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两者并无根本差异。法官要求被控违反《反煽动叛乱法案》的嫌犯承担证明自身言论完全属实的责任;而事实上,被告之所以遭到起诉,正是因为其言论的观点问题——观点本身是无法证明真伪的。
联邦党人称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仅仅规定了不得事先限制,而《反煽动叛乱法案》确立的是事后惩罚。
阿尔伯特·加勒廷回应:“声称惩罚某一行为却又不是在限制做这件事的自由,这样的说法本身就是荒谬的。”
“即便所言为真,出版商们也会担心他们不能达到令法庭感到满意的真实程度,而不敢披露真相。”
1964年,《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的审理过程中,最高法院指出,“在自由辩论中,错误意见不可避免……如果自由表达要找到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就必须保护错误意见(的表达)。”
麦迪逊:“言论和出版自由乃是共和政体最坚实的守护者。”
“自由检查公众人物和公共事务的权利,与人民自由沟通的权利——这是其他所有权利的唯一有效的保障。”
“自由检查公众人物和公共事务的权利”道出了美国政治体制的前提,称为“麦迪逊前提”。 (查看原文)

CharlieWah
9赞
2012-12-25 14:17:06

—— 引自第19页

麦迪逊在给副总统杰斐逊的一封信中写道:“国内自由的丧失,被归咎于为了防范来自国外的威胁——不管这种威胁究竟是真是假,这种情况可能会普遍存在。” (查看原文)

CharlieWah
9赞
2012-12-25 14:17:06

—— 引自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