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不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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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区域研究的兴起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史学研究转向的显著特征之一,学界抛弃了过往拘泥于政治史的宏大叙事,转而试图通过个案或区域研究寻找到一条呈现“整体历史”的路径,构建起中国史学自身的解释模式。对“区域”作出何种界定,成为研究者需要优先处理的问题之一。本书将在系统、全 面收集清代档案、实录、政书文献的基础上,着力于探讨清代县辖政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即作为一种全国层面的制度设计,其制度渊源何在,在清代又经历怎样的制度变革,在民国时期的消失等状况进行长时段的梳理,清代县辖政区的空间分布,清代县辖政区设置与地方治理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作者简介:

胡恒,1984年8月出生于河南省上蔡县。2002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先后在历史系、清史研究所学习,2011年获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讲师,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学、清史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重点关注空间视野下的清代地方行政。

绪 论
一、为什么要提出县以下区划的研究
二、“县辖政区”的提出及其对“皇权不下县”论说之意义
三、既有研究、史料评述与总体思路
第一章 清代州县“分防”制度与县辖政区的类型
一、定额观念与清代地方行政中的“分防”制度
二、清代县辖政区的类型 21
第二章 清代县辖政区的设置、变革及其空间分布
一、宋元明时期县辖政区的萌芽
二、清代县辖政区的设置与变革
二、县辖政区的空间分布:以巡检司为中心
第三章 京畿之地:京县大兴、宛平的佐杂分防与地方控制
一、大兴、宛平的分防佐杂官设置及辖地变迁
二、分防佐杂官与地方社会
三、唯一的一部巡检司志——《齐家司志略》
第四章 次县辖区:“司”的设立与明清广东基层行政
一、明代粤东之盗、巡检司及其与保甲之关系
二、佐治乡都:清代捕巡各官的分辖与“司”的设立
三、闲曹与冗官?——捕巡官员及其行政实践
四、“司”作为一种地域观念的呈现
五、“司”、“汛”关系蠡测:文武协同下的地方治理体系
六、余 论
附:捕属再考
第五章 分司细故:《南部档案》所见县丞、巡检司及其政务运行 ——再论佐杂的司法权限
一、清代南部县辖政区的设置与变迁
二、县辖政区行政职能的行使及与地方社会的关系
三、南部县辖政区的“典型性”与“普遍性”:再论佐杂的司法权限
第六章 市镇管理:基于江南苏松二府佐杂分防为例的商榷
一、明清市镇中的“国家”存在——一个问题史的回溯
二、佐杂官的分防及其辖地——以苏松二府为中心
三、走出江南:关于佐杂分防与市镇管理的新认识
第七章 经征钱粮:福建、甘肃分征佐贰的形成及其运作
一、福建“分征县丞”的设置及其成因
二、“经征钱粮”所引起的知县、县丞权力分野
三、分征县丞与分守县丞
四、甘肃佐贰分防趋势及其成因
五、经征钱粮与分征佐贰职责之完备
六、“分县志”、“分州志”的编修与地域观的形成
七、佐贰分征的个别授权与有限分布
第八章 辖区转换:州县置废与县辖政区
一、新县设置与县辖政区:清末设省中的新疆与东三省
二、改土归流、地区开发与云贵县辖政区
三、清代州县裁撤、善后处置与县辖政区
四、佐杂分防与新县、旧县的地域融合
第九章 清代佐杂的新动向与乡村治理的实际
——质疑“皇权不下县”
一、何谓“皇权不下县”
二、县以下的职官体系及其性质
三、国家权力向乡村的渗透始于何时?——基于中国本土实践的考察
第十章 清代县辖政区实践与当代“县下辖市”改革臆想
一、当代“县下辖市”改革的讨论
二、清代“县辖政区”的实践经验分析
三、“县下辖市”改革臆想
附录:《清史稿•地理志》分防佐杂项校正
征引文献
· · · · · · (收起)

原文摘录:

县丞分征钱粮是知县乐于见到的新机制。这一机制的受益者是减轻钱粮负担的知县和获得钱粮之权可以上下其手的县丞,而利益受损的是县里的吏胥。他们失去了在钱粮征收中插手的机会,因此最为反对。 (查看原文)

Brasidas
4赞
2018-04-01 12:32:58

—— 引自第228页

毋庸讳言,诞生于资本主义萌芽讨论的市镇研究,在兴起之初更多的聚焦于商业经济以及由此引致的生产关系变迁上,即使注意到市镇的管理问题,也大多是受社会史“眼光向下”视角的影响,从中寻求和强调乡绅及市镇居民的自足性,以证明市镇发展的非行政性,由此构建出一个独立于“国家”直接行政之外的世界。这一视角事实上隐藏着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逻辑,将地方精英的自足性与国家行政管理之间看成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未注意到二者对于地方控制既排斥又合作的复杂关系,行政管理的进入未必意味着地方精英权力的衰退,相反的,官僚机构与地方精英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彼此力量的同步增长。近年来,学者们已逐步突破了市镇研究中追逐商业性的窠臼,转而从更为广阔的权力关系角度入手来透视明清江南市镇的发展。他们逐渐注意到一批行政官员在市镇中的存在,这一群体就是被统称作“佐杂官”的底层官僚,包括县丞、主簿、巡检司等。他们本属于知州、知县的僚属,却因种种原因而驻守在县城之外,尤其是在部分重要的市镇长期驻扎。佐杂官员在中国官僚体系中毫无疑问属于最卑微的群体,但在江南市镇的研究中恰恰被“挖掘”出来并被赋予“国家”这一符号在市镇中的象征,换言之,明清市镇并未因其独特的商业性而游离于国家的直接掌控之外,相反,一部分处于底层但仍可视作“国家”权力在场意义的官员的存在,清晰地证明了明清市镇中确切无疑地存在着一定形式的行政管理,林绍明、张研、张海英等诸位前贤的研究已将佐杂官员的进驻与市镇管理之间划起等号[2]。他们既注意到市镇中佐杂官员的进驻,也广泛收集了明清方志尤其是乡镇志中所记载的佐杂官员的活动,力图证明这些底层官员在市镇中所起到的全方位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日本学者太田出对江南三角洲佐杂分防的出色研究,不仅证明了佐杂官员在县以下形成了明确的辖区划分,而且注意到这些官员的活动,“其角色犹如以市镇为核心所形成的此一空间的行政… (查看原文)

巴特
4赞
2021-07-17 07:27:32

—— 引自章节:一、明清市镇中的“国家”存在——一个问题史的回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