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平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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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将北魏前期政治史的研究,以首都平城为中心逐步展开,依时间顺序分四章作纵向探索,准确清晰地勾勒出它的变迁轨迹。作者的考察自始至终围绕着拓跋部落本身的社会文化特征和汉族文化对其产生的曲折作用这两个影响平城政权发展的重要方面,因此,被考察的虽然是北魏平城政权封建化的历程,但其意义却已超越了论题本身,成为探索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汉族与游牧民族相互影响与融合规律的重要一例。在考证中,作者既不回避种种重大矛盾现象,又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对细微之处详加辨察,因而所得结论新颖而令人信服。

作者简介:

李凭,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毕业,历史学博士。先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长,现任澳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史、民族史。

(有2024年3月3印本)
内容提要
序章 平城政权发展轨迹
第一章 皇权初建
第一节 道武帝早年经历考 一、罪徙蜀地 二、再迁长安 三、中原文化的影响
第二节 离散诸部考 一、盛乐息众课农 二、河北屯田 三、繁畴更选屯卫 四、离散诸部后的京畿
第三节 皇权的确立与危机 一、乙未、丙申两诏书的意义 二、祸起萧墙
附表一 登同年间部落战争表
附表二 道武朝杀黜臣僚表
第二章 太子监国
第一节 拓跋焘为太子考 一、拓跋焘称谓乖戾析 二、立太平王焘为皇太子辨
第二节 太子焘监国考 一、太子监国权力超越常规 二、明元帝自相矛盾的言论 三、北魏歷史上首位太子 四、清河王政变中提出的问题 五、拓跋烈是道武帝的同母弟 六、道武帝末年的皇位之争 七、崔浩窥破明元帝的心病 八、太子监国的实质
第三节 正平事变 一、正平事变的真相 二、太子监国的意义与弊端
第三章 乳母干政
第一节 道武帝杀刘夫人原因 一、始作俑者 二、“缚父请降”者考 三、卵翼之下 四、矫枉过正
第二节 子贵母死故事 一、後宮常制 二、终革其失 三、前後意义相反
第三节 乳母常氏权倾内外 一、常氏发迹 二、立冯氏为后 三、常氏势力
第四章 太后听政
第一节 孝文帝非私生辨 一、拓跋氏早育 二、“高祖不知所生”解 三、杨椿之语的意义
第二节 文明太后临朝听政 一、两次临朝听政之间 二、冯氏势力
第三节 太后听政的背景 一、冯、常身世 二、政壇“小人” 三、恒代遗风 四、宫廷女官 五、文明太后的汉文化素养
第四节 政归孝文帝 一、旁落的皇权 二、无法解脱的困惑 三、孝文帝迁都策中的感情因素 四、文明太后对孝文帝的影响
第五章 京畿概况
第一节 京畿发展的基础 一、北魏以前雁北的状况 二、道武帝时期的大移民 三、京畿的初步开发 四、京畿发展基础的奠定
第二节 平城的辉煌时代 一、平城的行政建制 二、平城的基本建设 三、平城郭城的範圍 四、平城的发展歷程
第三节 畿内众多的城邑 一、近郊三县 二、东北一城 三、东部二城 四、东南三城 五、南部三城 六、西南三城 七、西部一城 八、畿内城邑的发展歷程
第四节 畿内外的交通 一、畿内的交通 二、定州大道 三、并州大道 四、北魏全境的交通中心
第六章 宗主督护 第一节 宗主督护考
第二节 社会背景 一、宗族强化 二、坞壁林立
第三节 羁縻政策 一、针对中原 二、荡而更制 三、矛盾缓和
第四节 推行三长制 一、弊端渐显 二、代以三长
末章 平城时代歷史意义
附錄
表一 北魏建国前拓跋部诸帝世系表
表二 北魏皇帝世系表
表三 北魏平城时代诸帝年号表
表四 北魏皇帝生卒及在位略表
表五 代国後期至魏国初期拓跋诸帝与异部族联姻简图
再版后记
第三版后记
第四版后记
· · · · · · (收起)

原文摘录:

吕思勉先生认为,在母系氏族社会中,以母权为中心,以母系血统相承续,因而兄弟为一家而父子非一家,于是有了兄终弟及的继承传统。 (查看原文)

暮色·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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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15:10:43

—— 引自第94页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督护”是含有军事、行政两方面含义的词。而这恰好又符合当时既是生产组织又是武装集团的宗族的特性。如果这种理解不错的话,那么从“唯立宗主督护”来看,北魏王朝意欲将宗族组织纳入国家行政轨道的意图就很明显了。从前引《李沖传》冲李沖与郑羲、高祐、傅思益等人的对答中可知,宗主的职责中最主要的就是督护本族,按“九品差调”的规定去完成国家征发的赋税和徭役。
但是,如果因此说宗主督护就是一种基层行政制度似乎又很勉强。宗主不是通过国家的行政权力去任命的,而是依据宗法关系中的嫡长制原则在强宗大族中产生的,他们在维护宗族内部秩序时除了使用得到北魏王朝认可的“督护”之权外,更多地依赖于建立在封建宗法关系上的礼制。因此宗主并不像后来的三长那样较严格地接受地方政权的统辖,一些强大的宗主甚至还会出任州刺史、郡太守和县令长。各宗族还因时期和地区的不同而与北魏王朝的亲疏关系也有所不同。甚至,有些强宗大族或拒输赋税,或与政府分庭抗礼,形同割据势力,如李波宗族、薛永宗宗族即是。因此,严格说来,宗主督护并不能算作基层行政制度,它只是在北魏尚未建立系统的行政机构的情况下部分地担负了基层行政的职能。
根据以上六点概而言之,宗主督护是北魏前期实行的以宗法关系为其维系纽带的、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的生产与自保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组织。 (查看原文)

cc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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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13:20:03

—— 引自章节:第一节宗主督护考